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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艾瑞克·霍布斯鲍姆的眼中,18世纪末到19世纪中叶的那段历史显然是激荡人心的。在他的书中,英国工业革命和法国大革命被看成是撬动世界历史的“双生子”。这就是他那著名的“双元革命”,也因此他将那个年代称为“革命的年代”。
 
霍布斯鲍姆的宏大叙事固然有它惊心动魄的地方,但那个时代在微观层面上是否也同样动人?霍布斯鲍姆对此并未给出答案。倒是艾玛·罗斯柴尔德在《帝国豪门:18世纪史》(直译应为《帝国的内在生活:18世纪史》,以下简称《帝国豪门》)中,为我们展现出了那个年代的“另一面”。
 
用艾玛自己的话说,他所观察的历史是一种“内在史”。在这一面向里,作者关注的是历史人物内在的思想和情感,及其与外在世界的联系。所以,艾玛笔下的历史更像是简·奥斯丁的小说,借着琐碎的日常拼贴出时代中蕴藏的诡谲,这就与霍布斯鲍姆笔下“大写的历史”有了天壤之别。
 
当然,在谈论艾玛·罗斯柴尔德的叙事特色时,我们无法忽略作为女性学者的她所特有的细腻视角和敏锐洞察力。正如在谈论这本书的缘起时,她透露,她是在研究亚当·斯密的过程中,偶尔发现了一部工业革命时代的书信集。这部书信集就像是突然撩开了一个家族隐藏数百年的秘密,并为她呈现出一段从未为人所知的隐秘历史。
 
《帝国豪门》的“主角”是生活于18世纪末到19世初的一个苏格兰商人家庭——约翰斯通家族。更严谨地说,是约翰斯通家族的11个兄弟姐妹。约翰斯通家族算是新兴的商人阶级,但并不像本书的题目所描述的那样,很难称得上是个名门望族。在约翰斯通姐妹的父母一代,这个家族不过是一个没落的贵族,而即使是在鼎盛时期,约翰斯通家族也很难称得上是真正的“豪门”。
 
不过,与那个年代的大部分商人一样,约翰斯通姊妹热切关注着生活中的“苦痛与焦虑”。就好像那个时代的英国,也正走在痛苦的转型路上,正在慢慢学着成长成一个真正的帝国。这些商人则在通过在实践中的思考,来摸索如何捍卫自己的利益不受国家和官僚的侵犯,又如何辨清自己的商业行为中哪些是符合道德和法律,哪些又是愚昧和野蛮的。
 
亚当·斯密
 
而在这些问题之前,艾玛最先关注的还是约翰斯通家族是如何成功的。或者说,这个家族的财富究竟是来自何方。正是带着这个问题,艾玛从约翰斯通家族的信件里,发现一个前所未见的“信息时代”。约翰斯通家族这样的成功商人,正是凭借着信息和知识,最终为家族赚取了大量的财富。所以,艾玛才会指出,“约翰斯通家族的成功综合着机遇、决心,以及有效利用各种信息的结果……他们借助于信息和财富创造财富。”
 
约翰斯通家族的原始资本有两个来源:第一,是约翰·约翰斯通在印度东印度公司任职时寄回的钱,这部分包括印度王子和银行家送给他的礼物,以及他在印度兼职做生意时赚到的利润;第二,是威廉·约翰斯通的妻子所继承到的遗产。艾玛考证指出,这两个资金来源让约翰和威廉在18世纪60年代就已是腰缠万贯的富豪了。
 
但重要的是,约翰斯通家族成功地将这两个兄弟的财产演变为全家族的财产,最先富裕的两个兄弟带领全家族的兄弟姐妹走向了“共同富裕”。在这个过程里,利用信息、抓住投资机遇是最关键的窍门。譬如亚历山大·约翰斯通就是凭借着威廉提供的资助,根据信息判断后在格林纳达购买了种植园,并成为兄弟中第三个致富的人。这就是约翰斯通家族的“生意经”。
 
在那个“信息时代”里,约翰斯通家族是最早懂得和认识到信息中潜藏着巨大机会的那批人。正如亚当·斯密所指出,这些商人对商贸活动的理解建立在对信息之重要性的认知之上。所以,我们看到,乔治·约翰斯通是一个“见多识广”的人,而威廉·约翰斯通则是精通票据和债券业务的专家,约翰·约翰斯通同样精通多种外语,贝蒂·约翰斯通则是这11个兄弟姐妹甚至于父母的信息交换中心。
 
对于今天的读者来说,约翰斯通家族的“生意经”或许还有借鉴意义,因为我们今天依旧将信息的获取,看成是投资和经商活动取得成功的关键要素之一。也因此,在这一层面上,信件等文献资料中还原出的约翰斯通家族,就像是一块“活化石”,为我们展现出那个时代商人的精明之处。就像后世的历史学家所评价道,“对于信息的渴求,在这些人身上形成了一种独特的性格特征”。
 
不过,我们依旧要看到约翰斯通家族在财富积累的过程中,所具有的鲜明的时代特征。毕竟,在约翰斯通家族的财产来源中,家族遗产、海外殖民的收益、奴隶经济、利用职务关系而获得的利润占到了很大一部分。从这个角度来看,如约翰斯通家族这样的商人仍然在从古代商人向现代商人的转型过程中。这就是约翰斯通家族成员所体现出的矛盾性和模糊性。
 
这种模糊和矛盾的现象,不仅体现在财富积累过程中,还在家族的观念和日常生活里。而他们对奴隶制的看法就是最好的例子
 
可以说,约翰斯通家族的全部历史都和奴隶制紧密相连。贝尔或贝琳达、约瑟夫·奈特,这两个奴隶都曾是影响了世界历史进程的事件的主角,其中贝尔或贝琳达是不列颠群岛上最后一个被判为奴隶的人,约瑟夫·奈特的起诉则结束了不列颠法律对奴隶制的认可。
 
但有意思的是,约翰斯通家族内部对奴隶制的看法和立场十分复杂:1770年,亚历山大反对施加于奴隶酷刑;1775年,乔治则赞美奴隶主的仁慈;1788年,约翰和他的儿子都加入到了废除奴隶贸易协会,有意思的是他委托管理的北美种植园里就有奴隶;1792年,詹姆斯则主张立即要废除奴隶贸易。我们或许会惊讶,这个家族居然会在奴隶制这个问题上,拥有如此多元的立场和观念。
 
除此以外,在很多制度和社会问题上,约翰斯通家族都表现出模糊的观念和立场。也正因此,我们才会发现“在约翰斯通家族的经历中,经济、政治和军事领域之间的界线是不确定的,法律也面临着一样的境遇”这样的现象。
 
最后,我们还要强调,约翰斯通家族的历史意义还在于,一大串著名的苏格兰启蒙学者与这11个兄弟姐妹有着密切联系:亚当·斯密、大卫·休谟、亚当·弗格森……在许多人类历史的教科书中,这些星光熠熠的名字一直都是作为主角而存在,但在艾玛的这本作品里,他们却成为了约翰斯通家族的陪衬。
 
在这里,他们凸显出一种特别的关系:约翰斯通家族的商业活动和经济实践成为启蒙学者思考的源泉,而启蒙学者的哲学观点也同样在影响着约翰斯通家族对社会、制度、贸易、法律等多个方面的看法和评价。所以,艾玛才会强调,约翰斯通家族本身就是一个小型的启蒙社会。
 
《帝国豪门》可以被我们看成是一部文学作品,就好像《唐顿庄园》那样,作者为我们呈现了站在历史关口的约翰斯通家族的命运;《帝国豪门》也可以被看成是一部传记,它是对约翰斯通家族及其庞大社交圈的个案研究;但最重要的是,《帝国豪门》是一部宏观反映历史人物内心世界的微观史。
 
于是,与霍布斯鲍姆呈现的波澜壮阔的“革命年代”不同,艾玛却带领我们去解读历史旋转门前的人们内心世界生出的迷惑和惶恐。借助于此,艾玛想要告诉我们,启蒙不是简单的振臂高呼,或菩提树下突然来临的“醍醐灌顶”,而是人们在亦步亦趋地摸索、反思、争吵、挣和犹豫的过程中,所凝成的点滴思想结晶。这才是启蒙的可贵之处。
 
在本质上,《帝国豪门》是艾玛在亚当·斯密的研究过程中衍生制造的 “副产品”。因此,艾玛实际上是戴着斯密的“眼镜”来观察约翰斯通家族的故事。正如作者自己所说,“我们所说的内在的历史……是斯密式的;而就其道德观察或道德想象的活动而言,也是斯密式的”。正是靠着这种斯密式的叙事视角,我们得以跟随作者走进到“革命年代”的日常生活中。于是,我们就不再只是历史的旁观者,而是成为了那个“革命年代”的一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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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杰夫

严杰夫

174篇文章 6年前更新

基督徒,不算太靠谱,但还算正经青年。 生平爱生活、爱阅读、爱姑娘。 江湖人称“小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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